法学院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开展共建合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1-08浏览次数:140

    11月6日上午,法学院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贡井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鸿涛,党组副书记曹立,党组成员、副院长熊绍清、龚玉和等,以及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邹国正、院长邓中文、副院长蔡文钦、法学教研室主任江凌燕、学校法律顾问室主任凃强、宋平博士参加了签约仪式。

    吴鸿涛院长在会议上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与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理论优势,尤其是基层司法理论研究经验,提升贡井法院基层司法理论水平,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邓中文在发言中表示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作为川南唯一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拥有法律硕士授权点,开办有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本科专业,正在努力打造成为川南法学教育的重地,将为校地合作起到良好的模范作用。

    随后,吴鸿涛院长与邓中文院长分别代表贡井区人民法院与法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邓中文院长向贡井区人民法院授予“四川轻化工大学实践教育基地”牌匾。

    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还举行了座谈,就基层法院司法队伍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学术调研等合作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现场气氛热烈,为今后的具体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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