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18:30,法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在宜宾校区A1-221召开2018年党员民主评议会暨12月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侯吕、全体学生党员及部分党外同学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学生党员李永华主持。
李永华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向大家详细讲解为什么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和民主评议的基本原则。与会党员分别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纪律、践行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查找自身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在党员的自我剖析之后,所有正式党员和党外同学代表对每名党员进行了投票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侯吕对受邀参会的党外同学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指出支委会将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他强调,民主评议是对党员的一次重要党性教育和党员标准教育,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对照党员标准,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