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贫困生认定和建档的要求,现法学院开始新一学年贫困生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新申请贫困生建档的同学请在9月25日---9月26日上班时间将申请材料交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处,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
1、《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四川理工学院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4、《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
5、其他能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如残疾人证明、低保证明(此项材料非必须材料)
二、按学校要求,针对以前已建档的贫困生同学的贫困等级须重新认定贫困等级,请已建档贫困生填写以下材料,并在9月25日---9月26日上班时间交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处:
1、《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四川理工学院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
3、如果建档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还需重新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4、其他能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如残疾人证明、低保证明。(此项材料非必须材料)
注:此处“以前已建档的贫困生”专指上一学年建档的贫困生,除了上一学年建档的贫困生以外,其余均视为需新申请建档贫困生。
以上所有表格见附件,请同学们将表格上需自行填写的内容填好后在规定的日期前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此次所交材料关系到2017-2018学年贫困生的建档及认定,如不交以上材料,则本学年不能申请和获得任何有关贫困生的资助!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22日
【编辑:f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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