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四川理工学院2017年“五四”评优的通知》的评选办法,经本人申请,学院初评,现将我院拟推荐上报的名单公示如下:
“五四”艺术之星: 饶 鑫 法学2013卓越班
“五四”百炼之星: 胡先文 行管20131班
“五四”自强之星: 戴承霖 法学2014卓越班
张 燕 劳保2015级2班
“五四”团学干部之星:林雪梅 行管20131班
优秀大学生志愿者: 曾 施 劳保2015级2班
陈世奎 法学2014级3班
王培熙 法学2014级卓越班
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3月24日上午午9点以前向法学院学工办当面反映。(以上同学的基本情况见附件)
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03月21日
附件1:校团委五四评优拟评人员基本情况.rar (0.01M)[下载]
【编辑:f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