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校团委2017年“五四”系列评优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此项评优工作。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上报时间
2017年3月20日(下周一)上午10:00之前,逾期不再申报。
二、评选范围
全院2013级、2014级、2015级全体同学。
三、评选奖项及名额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二)“五四”之星各1名。(包括“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艺术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五四”团学干部之星)、优秀大学生志愿者(3名)。
四、评选具体条件,请仔细查阅附件《共青团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五四”系列评优活动的通知》
法学院团总支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2017年“五四”系列评优活动通知.docx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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