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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院开展巡察工作
[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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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党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12月12日开展对法学院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等专项巡察”工作。12月12日下午两点,院接受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等专项巡察工作见面会在宜宾校区A-1 328教室举行,党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世和、党委组织部部长宋弘、第三巡察组成员李增秀、唐林、彭利华,法学院全体处科级干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四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院长杨汉国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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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校党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世和同志做了讲话,他介绍了本次巡察的主要内容,巡察对象以及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巡察组重点围绕以下六点对法学院进行专项巡察。(一)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二)党总支、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三)党总支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四)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情况;(五)党总支纪检委员履职情况;(六)学校更名工作落实情况。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务必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对法学院的巡察工作。

宋弘同志指出,此次巡察是我校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开展的首次巡察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巡察对象要以坚定的政治立场积极配合,勇于接受监督,立察立改。巡察组的同志要勇于担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做好此次巡察工作,向学校党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院主持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邹国正作了自查报告并进行了表态性发言,他代表法学院党总支表示坚决拥护校党委开展专项巡察的决定,将积极支持配合第三巡察组的各项巡察工作,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对于巡察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以此次巡察工作为有利契机,推动法学院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编辑:f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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