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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学费减免”评选通知
[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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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法学院学工办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将进行2017年学费减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0175.15—5.17

二、申请地点: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2016年度两学期均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

    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学院经济困难学生中排名名列前茅。

3、属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四、申请材料:

1、《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一份(此表见附件)                                                    

22016年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五、学费减免名额:5   2000/

六、注意事项

1、已获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享有学费减免。

2、已获过学费减免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有学费减免。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按以上要求申请,超过申请期限不再受理,请相互转告!

附件1:四川理工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1:附件1:四川理工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0.03M)[下载]

【编辑:f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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